2025-12-26

保单要及时添加受益人

2025年3月投保人袁女士为其父亲袁先生投保中国人寿的国寿夕阳红特定意外伤害保险(A款)。被保险人袁先生于2025年6月骑行电动自行车遇车祸抢救无效不幸身故。

2025年9月17日,被保险人家属带着材料到中国人寿武夷山支公司柜台申请理赔。由于该保单未添加受益人,身故金只能作为被保险人的法定遗产。所以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最后客户家属商量后由其中一个继承人作为申请人,其他人都要到柜台签字拍照放弃继承权。

风险提示:

《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保单未指定受益人,保险人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保险金的义务。受益人去世后保险金的领取需分情况处理:若存在其他受益人,由健在者按约定分配;若无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推定受益人先死,保险金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仅第一顺序参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分份额,但可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及时确定保单身故受益人,可以减少理赔手续材料,提高理赔效率,避免合同纠纷。

(许斌 罗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