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立法“成绩单”:开展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立法,为科技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为守护“千年建州”文脉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廊桥保护管理工作立法,以法治护航历史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和永续利用;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以跨域共治筑牢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法治屏障。
《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与《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南平在完善科特派制度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迈出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关键步伐,成为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科特派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怀指导、亲自总结提升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1999年,南平市率先选派225名科技人员驻村服务,破解“三农”发展中科技缺位难题,以“高位嫁接、重心下移,夯实农村工作基础”的工作思路,开创了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新局面。经过20多年的发展,该制度已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并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推广,成为全球减贫与乡村发展中的“中国智慧”。
《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作为全国同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引领,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安心地“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也为各地持续完善科特派制度提供了可复制的好经验,有助于科特派制度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更好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根与魂。建瓯有着1800多年的建置史,境内历史文化资源丰厚。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古城一度面临保护责任不清、规划不科学等现实难题。为破解发展难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多次赴建瓯调研,全面梳理建瓯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精准研判保护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围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如何利用”四大核心作出系统规范。《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我市首次以“城”为单位开展的历史文化保护立法, 该《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将推动古城将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目前,建瓯已被列为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已通过省级评估。
地方特色立法的关键突破,正是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耕立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特色领域立法。十年来,共制定颁布15部地方性法规,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多个领域,为治理创新铺设坚实的“法治轨道”,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项项立法成果,植根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深厚沃土,来源于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实实践。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吸纳渠道,充分发挥全市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全年向联系点征集社会各界立法意见建议210多条,使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合民心;出台《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选认公布首届立法咨询专家75名,构建专业化立法智库支撑体系,提升立法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深化立法交流联系,拓展联动共进格局,一年来,组织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培训2批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6项立法调研,配合开展国家公园立法调研,对接外省市人大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与规范保障功能,立法工作机制创新一直“在路上”。
站在新的起点,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良法促发展、以善治惠民生,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推动城市进步的力量,为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