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是家庭中常见的日用消费品之一。2023年12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称《办法》)正式实行。配合先前发布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起来重新认识一下这个每天早晚都“见面”的日用品吧。
牙膏必须是“膏状”
《办法》这次明确了,牙膏必须是“膏状”产品,像很多人买到的牙粉、凝胶、漱口水以及其他与牙膏作用类似的口腔护理产品,并不属于“牙膏”。
牙膏主要作用是清洁
《办法》规定,牙膏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令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所以,牙膏应当是以摩擦的方式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
牙膏功效须有科学依据
《办法》要求牙膏的功效宣传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如果牙膏仅宣称“清洁功效”的可免于功效评价。如果商家在功效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的牙膏需要额外作“人体功效评价”。(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