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思壹 曹晋娟)近日,松溪县法院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花桥乡源尾村基层党组织协同联动,合力诉前化解一起工伤待遇赔偿纠纷,当事人现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薛某在某专业合作社承包的花桥乡源尾村松树坑山场砍伐松树时受伤,经职能部门认定为五级工伤,薛某与该专业合作社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调解成功。
之后,源尾村向法院平安指导员反映了该纠纷。了解情况后,平安指导员与渭田法庭法官商讨了案情。为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官主动邀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源尾村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诉前调解。通过摆事实、讲法理、明利弊,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其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基层党组织也充分发挥其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安抚当事人情绪。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当事人现场履行赔偿款17.2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