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琳 谢泽语)6月4日,武夷山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在洋庄乡针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巡回审判现场邀请了当地职能部门、村干部、村民等30余人旁听,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据悉,官某、雷某为食用野生动物,由雷某携带热成像仪、猎枪、子弹等工具,驾驶皮卡车一同前往当地某山场猎捕并杀害“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赤麂、华南兔、果子狸各1只。经鉴定,被猎捕的野生动物整体价值4280元。考虑到官某、雷某二人猎捕野生动物的山场系环武夷山国家公园地带,生物多样性丰富,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承办法官决定就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庭审现场,法官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诉辩意见,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被告人官某、雷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深刻悔悟。最终,在法院的教育与协调下,被告人官某、雷某自愿与某科技实验林场签署“一元碳汇”协议,自愿认缴碳汇42.8千克,价值4280元,替代性履行生态修复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