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祖雁 通讯员 张玲 苏莹)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10月31日,武夷山市检察院邀请建瓯市检察院、建阳区检察院、邵武市检察院生态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条线的业务骨干以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执法二处、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就发生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现场观摩、评议活动。
据介绍,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关于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南平市检察机关百案评庭听庭暨刑事检察人才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增强司法办案质效。
2025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潘某某携带粘鸟网、声音诱捕器等工具,先后4次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星村镇程墩村“苦竹坑”山场,非法猎捕2只画眉鸟,并带回工棚饲养,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鉴定,潘某某猎捕的鸟为野生画眉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扎实的证据链条、严谨的法律逻辑,有力指控犯罪,充分展现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调查阶段,依法对被告人开展讯问,以分组方式向法庭出示证据,详细揭示被告人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公诉人坚持以案释法,适时开展法庭警示教育,让相关人员认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以“一案一评议”的方式对听庭案件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公诉人在庭前准备、文书规范性、庭审讯问策略、举证质证效果、辩论焦点把握、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深入、客观的分析与交流。观摩人员充分认可公诉人在案件的处理上对法与情的有机统一,肯定了公诉人在指控犯罪、运用证据、法庭辩论中展现出的扎实功底和良好职业形象,同时聚焦问题,精准把脉,从优化证据分组逻辑、注重起诉书格式规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下一步,武夷山市检察院将继续以听庭评议为重要抓手,坚持以实战促成长、以评议提质效,不断强化办案规范建设与出庭公诉能力提升,以点带面推动生态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升级,为守护武夷山生态环境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