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菲)“我们这口头约定就是一笔糊涂账,感谢法官这么快帮我们捋清楚、弄明白。”近日,建阳区法院麻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帮助一对“台球主理人”好聚好散,握手言和。
时间回溯至2024年夏天,建阳区黄坑镇的小翁与小张看好乡镇休闲消费市场,两人口头约定共同出资开办一家台球厅。最初,他们分工明确,生意稳定经营。2025年6月,两人因矛盾摩擦,关系闹僵,加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小翁不愿再继续合伙,多次和小张协商要求终止合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在争执中,两人矛盾逐步升级,小张甚至改口否认双方存在合伙关系,无奈之下,小翁一纸诉状将小张诉至建阳区法院。
该案件由建阳区法院麻沙法庭受理,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本是朋友,纠纷源于口头约定模糊导致的权责不清、沟通不畅,决定优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争取帮助两人保住情谊、化解矛盾。在调解中,法官发现小翁与小张对合伙关系的认定十分模糊,对于合伙财产如何清算更存在一定盲区。法官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选取了类似的合同纠纷为案例,以该生效判决为示范模板,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为他们耐心分析案情。
在法官的建议下,小翁和小张决定按照最初口头约定的“各出一半、对半分担”原则来分割合伙财产,本着“方便使用、合理补偿”的原则,留下台球桌、沙发等核心设备,方便小翁后续经营,其余设备归张某自行处理,剩余760元经营收入按照约定对半分,后续3600元租金由小翁独自承担。拿到调解书后,两人的心结也解开了,主动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规范合伙事务管理流程、留存关键交易与沟通证据,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防火墙”,而且是保障合伙关系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仍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