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共办理特殊群体司法救助19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切实高质效办好涉及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昨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政和县检察院持续聚焦残疾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多举措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
政和县检察院突出“主动办案导向”,从群众“上门求助”向检察“主动救助”转变。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检察干警主动开展线索筛查,顺畅控申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内部衔接,定期筛查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重点案件,对可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做好台账登记、持续跟踪问询。为发挥“春蕾安全员”机制的作用,政和县检察院要求“四大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了解、逐案记录当事人是否遭受不法侵害、是否获得赔偿、生活是否困难等情况,并及时向负责司法救助的部门移送线索。
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政和县检察院突出“救助到位导向”,从“一案一办”向“机制支撑”转变。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门汇报,争取工作及资金保障支持。同时,针对特别困难的特殊群体,请示上级检察院开展多级联动司法救助。如陶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受助人年仅4岁,因案失去双亲,政和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安排部署工作,积极与县政法委沟通,向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提请三级联动救助,上下一体为受助人争取司法救助金13万元。此外,政和县检察院研判救助申请人因案导致困难程度,精准制定救助方案,针对需要紧急救助的案件开辟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如彭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受助人系低保残疾妇女且无劳动能力,该院通过加快办案程序,仅18天完成从案件受理到发放救助全流程。
为了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政和县检察院不断强化“三个拓展”理念,从“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救助帮扶”转变。探索“司法救助+N”的模式,政和县检察院针对特殊群体的不同特点,分类实施救助措施。结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为被害未成年人“一站式”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学安置等多元救助措施。对退役军人、困难妇女等群体,引导申请人参加就业培训,协调落实低保政策、申请廉租房等政策。政和县检察院还积极协调民政、妇联等单位落实兜底性政策保障,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
“司法救助是检察履职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彰显司法温情的具体实践。”政和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主动将司法救助与检察办案相结合,确保了在每一个办案环节中,对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能够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这不仅是履行检察职责的内在要求,而且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