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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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 大药坑金矿矿山剩余废石拍卖出让公告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大药坑金矿矿山剩余废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范围: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大药坑金矿(以下简称大药坑矿区),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按照矿山采矿设计和探矿设计进行矿山剥离、井巷开拓等产生的废石,优先满足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废石。

2.剩余废石量:经第三方对矿山剩余废石量进行评估,大药坑矿区2026年度剩余废石量约29375m3。拍卖标的实行风险包干,只对矿山企业因矿山采矿设计和探矿设计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则相应按比例核增或核减竞得价款及竞得废石量,废石量由第三方核准。

3.拍卖起始价:拍卖起始价为67万元。

4.竞买保证金标准、加价幅度: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3.5万元,加价幅度每次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5.成交确认:竞买成交结果经审查确认后,买受人当场与政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付款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政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价款),买受人未遵守上述规定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了解拍卖出让标的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项目矿山剩余废石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相关税费等费用及经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竞买事项详见拍卖资料,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我司。

三、特别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2.竞买人必须达到二家或二家以上,若不足二家,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拍卖文件,拍卖佣金2.5万元,由竞得人支付。

4.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次拍卖出让矿山剩余废石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拍卖出让矿山剩余废石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联系我司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6.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7.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10:30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政和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10034672323001668800003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联系电话:15959044011

联 系 人:刘女士

福建省博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 星溪矿区硫金铜矿等二家矿山剩余废石拍卖出让公告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星溪矿区硫金铜矿等二家矿山剩余废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范围: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星溪矿区硫金铜矿(以下简称星溪矿区)、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公司东际金银矿(以下简称东际矿区),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按照矿山采矿设计和探矿设计进行矿山剥离、井巷开拓等产生的废石,优先满足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废石。以上2家矿山剩余废石按1个标的进行出让。

2.剩余废石量:经第三方对矿山剩余废石量进行评估,星溪矿区2026年度剩余废石量约42006m3;东际矿区2026年度剩余废石量约1654m3。拍卖标的实行风险包干,只对矿山企业因矿山采矿设计和探矿设计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则相应按比例核增或核减竞得价款及竞得废石量,废石量由第三方核准。

3.拍卖起始价:拍卖起始价为88万元。

4.竞买保证金标准、加价幅度: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元,加价幅度每次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5.成交确认:竞买成交结果经审查确认后,买受人当场与政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付款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政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价款),买受人未遵守上述规定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了解拍卖出让标的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项目矿山剩余废石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相关税费等费用及经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竞买事项详见拍卖资料,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我司。

三、特别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

2.竞买人必须达到二家或二家以上,若不足二家,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拍卖文件,拍卖佣金3.5万元,由竞得人支付。

4.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次拍卖出让矿山剩余废石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拍卖出让矿山剩余废石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联系我司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6.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7.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8:30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政和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10034672323001668800003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联系电话:15959044011

联 系 人:刘女士

福建省博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