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玲)日前,顺昌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2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谢谢法官,这笔钱对我们家太重要了!”在执行指挥中心,谢某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脸上满是笑容。数年前,她在顺昌县某经销站工作时,因操作台锯不慎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判决经销站向其赔偿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营者本人也因残疾失去收入来源,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鉴于谢某某因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导致生活困难,顺昌法院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迅速完成审查并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助其渡过难关。
同样获得救助的还有低保户魏某某。她因交通事故腿部受伤,高昂的医疗费用让生活难以为继,而该案同样面临“执行不能”。基于其符合救助条件,法院主动前往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魏某某家中,耐心向其讲解司法救助政策,并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她手中。这笔司法救助金不仅实实在在缓解了她眼前的困境,更点燃了她重启生活的希望。
面对“执行不能”的客观现实与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境的双重难题,顺昌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努力做到“应救尽救”。下一步,顺昌法院将持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让法治温情传递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