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破传统救助模式,通过机制创新、上下联动、多元协作,推动司法救助从‘救急纾困’向‘长效保障’升级,从‘单一帮扶’向‘综合施策’转变。”日前,延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检察院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用法治力量织密民生保障网。
2025年,延平区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联动省、市检察机关为困境群众争取三级联动救助金26万元,精准帮扶农村困难群众、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群体
“坐等申请”变“主动发现”
延平区检察院深刻把握乡村振兴背景下司法救助工作的新要求,打破以往“群众申请、检察受理”的被动模式,构建起“内部跨部门联动、上下级检察院协同”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检察部门与综合业务部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将司法救助线索排查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
2024年,吴某某因家庭纠纷遭丈夫点燃汽油烧伤,伤情达重伤二级,2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延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捕捉到这一救助线索,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推动形成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格局,最终为吴某某争取到8万元救助金。事后,吴某某特意送来“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护民生有温度”的锦旗,用最朴实的方式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这样的暖心案例并非个例。针对黄某某、章某某、小花(化名)等困境群众的实际情况,延平区检察院均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案件逐级呈报市检察院,争取上级院支持,实现三级检察机关救助资源整合。
“以前基层院救助金少,有时只能解燃眉之急,现在有了上级院的支持,能更全面地帮群众渡过难关。”延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张璐介绍,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拨付手续,将救助金审批发放周期大幅压缩,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直达群众手中,真正实现“救在急时、助在难处”。
“单一资金”变“多元帮扶”
一笔救助金只能解决一时之难,要让困难群众真正走出困境,必须构建长效帮扶机制。为此,延平区检察院创新打造“检察+民政+慈善+商会+医疗”的多元救助机制,与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实施意见,与南平市第一医院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计划》,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医疗帮扶、心理疏导、防止返贫监测深度融合,实现“资金救助+生活保障+心理关爱+产业支持”的综合帮扶。
小花(化名)是一名二级智力残疾儿童,因案身心遭受重创,而其养母魏某某因患侏儒症无固定职业,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后,生活举步维艰。延平区检察院在为小花发放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依托多元救助机制,开启全方位帮扶。民政部门迅速开展“延平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为其家庭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政策;南平市第一医院安排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小花开展常态化心理疏导;南平市福清商会将小花纳入社会资助名单,为其提供帮扶。
“我们不想只给一笔钱,而是要帮他们铺一条长期的路。”延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严晓清说。
2025年以来,通过“检察+N”多元救助机制,延平区检察院推动民政部门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5000元,妇联发放社会救助金1000元,为多名困境群众落实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社会资助等帮扶措施,构建起“检察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救助格局,让司法救助的温暖持续传递。
“个案办理”变“典型引领”
办好一个案件,温暖一方群众。延平区检察院坚持把案例培育与经验总结贯穿司法救助工作全过程,让“延平经验”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检察样本。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延平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2025年办理的谢某甲、谢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因救助流程规范、帮扶措施精准、社会效果良好,成功入选市级优秀案例,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样本。同时,延平区检察院注重总结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撰写的《以“四个坚持”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活动走深走实》被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采用,并入选市级典型事例,将基层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工作方法,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为让司法救助的法治温度传递给更多群众,延平区检察院强化宣传引导,讲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故事。同时通过进村入户、法治宣传等方式,向乡村群众普及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真正实现“应救尽救”。
下一步,延平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司法救助为纽带,充分发挥监督模型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坚实检察动能,让司法温度直抵群众心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