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催促缴纳罚款通知书
潭建罚催〔2026〕1号
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丁建彬:
本机关于2025年7月3日对你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潭建罚〔2025〕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决定书明确:你方在建阳区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标过程中存在伪造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家富职称证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并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对你方公司按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进行罚款,处罚款壹拾万捌仟捌佰元(¥108800.00),对你方丁建彬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进行罚款,处罚款伍仟肆佰元(¥5400.00)。限于收到通知书15日内向银行缴纳罚款。
截至今日你方尚未履行上述罚款缴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现催告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上述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99-5823196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