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翔鸿 彭琳)近日,武夷山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损害赔偿、劳务报酬等纠纷案件,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此次行动集中拘传18人,拘留1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20万余元。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在原告杨某与被告周某、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周某、方某分别支付杨某医疗费用180万余元和79万余元。但二人均未及时履行。经查,方某名下有一辆汽车,法院向方某送达了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但方某拒不交付车辆。此次行动中,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锁定了方某的行踪并前往其住处等守,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方某到案后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武夷山法院依法对方某采取拘留。
另一起执行案件,2011年至2013年间,余某多次向陈某购买饲料,并出具欠条确认货款,但38700元货款一直拖欠。陈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及多方查找,依法将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余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在法官的组织下,余某当场向陈某清偿了所欠的全部款项。
下一步,武夷山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执行机制,努力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营造良好诚信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