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2

浦城法院运用“法院+仲裁”做法协同发力

两起纠纷一次化解

本报讯(张霞 刘鲍伟)“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让我们夫妻领到了拖欠的工资!”日前,在收到转账后,黄某激动地说。

近日,针对跨省务工人员路途遥远、维权不便的实际困难,浦城法院启动“法院+仲裁”联合办案模式,依托裁审衔接联动机制,一次性化解两起关联劳动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当事人认可。

黄某与丈夫王某系贵州籍跨省务工人员,二人在浦城某养殖场务工期间,因养殖场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其中,王某向浦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黄某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仲裁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向浦城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黄某家住贵州偏远县域,往返浦城路途遥远、交通成本高,若黄某的诉讼案件与其丈夫王某的仲裁案件按常规程序分别审理,二人需多次来回奔波,维权成本将大幅增加。为此,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与县仲裁院沟通对接,依托裁审衔接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纠纷化解。

法官与仲裁员紧密协作,仔细查阅了王某夫妻的用工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逐项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随后共同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他们一边向王某夫妻解释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逐笔核算其工资差额与补偿金的合理数额;一边向养殖场负责人阐明劳动法中关于用工义务和违法解除后果的条款,指出其管理中的不规范之处。待双方情绪平稳后,法官与仲裁员逐一解答了双方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待遇核算等核心疑问,并从情理出发,指出养殖场曾提供就业机会、王某夫妻也勤恳工作多年,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沟通,王某夫妻与养殖场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在法官与仲裁员的共同见证下,养殖场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两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浦城法院深化裁审衔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一次具体实践。通过与仲裁院的联动协作,有效打破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壁垒,实现案件审理与调解的无缝衔接,切实解决劳动者“来回跑、多头诉”的维权难点,高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浦城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裁审衔接联动调解机制,优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流程,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务实的解纷举措,妥善化解各类劳动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