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兄弟”明算账

我跟我“兄弟”颇有些渊源,这些都被我写到了《兄弟》一文里。刊发当天,我就将这篇文章转发到公司微信群里,并附上一句:“等稿费到了,分我兄弟一半。”从此,我和那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异姓“兄弟”,成了“官宣兄弟”。稿费一到,我就通过微信红包,给他发去40元,并说明稿费平分。

我“兄弟”受古人“无功不受禄”的影响颇深,跟孔子拒收封地,列子谢绝封粮一样,不肯点开红包。后来,我跟他摆明了“有功该受禄”的道理:“你用体力做事,我用脑力记录,我们‘合伙’赚到80元稿费,理该一人一半。”这个“体力+脑力=稿费”的计算题,好理解、易接受。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是君子,他也爱财,他最终选择了“有功要受禄”。但我兄弟的“受禄”,是有附加条件的——用这钱明天买根猪尾巴一起吃。

人们老用“以形补形”来形容“吃啥补啥”,这种“民间学说”,缺乏科学依据。比如吃猪尾巴,不是补在屁股上,主要是益肾补腰。我“兄弟”习武,马步扎得稳不稳,全凭腰功,难怪他说要买猪尾巴。问题是,我也分到一半钱,猪尾巴到底归谁买,成了争论焦点。争来争去,还是我买更合适,因为正好轮到我上白班,早晨来上班,顺便买根猪尾巴,合情合理。

我们这儿有个约定俗成的老规矩,买根短短的猪尾巴,要搭配一条长长的尾龙骨。一过秤,正好40元,也就是说,我分到的那一半稿费,刚好用来买根猪尾巴。到了我们一起共事的保安亭,我将猪尾巴交给我兄弟,我说:“兄弟啊,你是知道我不吃猪头肉的,但我同时也不吃猪尾巴。”我一向不吃猪头肉,这在公司里是众所周知的,现在我说不吃猪尾巴,我“兄弟”听了一点也不感到奇怪。那么大的猪尾巴,我“兄弟”一个人吃不下,于是就带回家,夫妻共享。

我“兄弟”“轴”,既然是平分,80元稿费就不能独吞。翌日,我“兄弟”买了两包我日常抽的“口粮烟”,正好也是40元,他说:“兄弟啊,你知道我是不抽烟的,这烟送给你。”我买40块钱的猪尾巴送他,他买40块钱的香烟送我,等价交换。我没理由不收他送的香烟,就跟他没理由不收我送的猪尾巴一样,各有一套令人无法拒绝的“硬道理”。

“兄弟”明算账。稿费平分,一人一半,一半用来买猪尾巴,一半用来买“口粮”。钱花完,情依在……

作者:□黄世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