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毅副教授接受采访
“朱子社仓法,是朱子致知格物的一个体现,他不仅在五夫,还在各地行社仓。这次关于社仓的研讨会,确实对于我们加深对朱子学的学术研究,包括澄清对于朱子学的一些误解,都非常有意义。”5月30日,中共中央党校李毅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在南平举行的东亚朱子学的视域与方法暨朱子社仓855周年学术研讨会,汇聚全国各地的朱子学专家,共同探索朱子文化的理论价值与经世意义。
“在明代,有很多学者,他们并不理解朱子致知格物的意义,提出了非常多的质疑和反对。”王阳明一系批评朱子专去知识才能上求圣人,判定朱子之学为“只存有而不活动”的他律道德。这一批评隐含的前提是将圣人窄化为“道德型圣人”,而朱子追求的圣人是“文明型”的,能够参赞化育、平治天下。不同于一般的“纯乎天理”,朱子对“圣人”的定义是“全乎天理”。这意味着在朱子看来,“圣人”不是仅仅足以维持自身纯洁性,或在日用常行中惠及他人的道德型圣人,而是切实具有平治天下、引领文明之德能的文明型圣人。文明型圣人的心灵能力,应当是无限的,所以朱子有“圣心即是理”的观点,且这一观点的实质应当是“圣心即天下无穷之理”,而非仅仅“圣心即某方面之理”。文明型圣人的心灵,在包含天下最复杂架构性和最充实丰富性的前提下,达到了极致的虚灵。李毅指出,成为文明型圣人的道路,是一条自我提升、自我丰富的道路,也是不断参与文明创造和更新的道路。这不仅为重新审视朱子的圣人观念提供了新的切入角度,而且为深入理解朱子思想的整体逻辑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