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装修起纠纷 调解纾心结

本报讯(上官宇齐 林超)“这事儿翻篇了,咱们以后都还是朋友,回头我挑个吉日,登门庆贺你的乔迁之喜!”家居店经营者老刘离开陈姐家时,挥手告别,笑容真诚。近日,在顺昌法院洋口法庭的组织下,一起僵持许久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这场纠纷源于2024年。当时,陈姐委托某家居店对其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款16万元。然而,施工中家居店员工测量橱柜时出现误差,导致橱柜与灶台无法正常衔接,需拆除后裁剪重装。为赶在陈姐指定的“吉日”交房,老刘擅自指示工人自行处理,未将改动方案事先告知陈姐。交房后,陈姐发现厨房橱柜、案台、踢脚线高低不平,且天花板高度也与装修图纸不符。她认为家居店违约,在已支付12万元的基础上拒绝支付剩余尾款。老刘多次催讨未果后,遂于2026年4月将陈姐诉至法院。

洋口法庭受理后,经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原系朋友介绍,具备调解基础。第一次调解中,老刘同意陈姐支付3万元后撤诉,但陈姐未予接受。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采取“现场勘查+多元调解”模式,组织双方前往案涉房屋,并邀请当时参与设计的第三方设计师共同到场。

众人仔细勘查现场后,对陈姐的房子装修提出了整改方案。老刘同意针对踢脚线不平、拉门不畅等问题进行后期修补。鉴于房屋装修主体已经完成的情况,陈姐也同意在合理的范围内扣减因施工瑕疵产生的费用。

最终,陈姐当场支付了装修尾款2.6万元,老刘随即提交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