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4

我市出台新政

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

本报讯(记者 严岚 通讯员 廖孟轩 范信龙)为支持制造业企业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等土地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市印发《南平市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南平市低效工业用地“工改工”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两项政策即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两项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南平境内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及“工改工”改造的适用范围、处置路径和办理流程,并在现有政策上进一步放宽限制、精简审批流程。“‘工改工’是指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不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在其既有工业用地范围内通过改建、扩建、拆除重建等方式进行改造。其中,产业园区内的‘工改工’是指园区工业用地在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准入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前提下,不改变土地用途,对制造业产业类型进行转换。”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两项土地新政,依托我市作为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契机,在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工改工”审批流程、多元开发模式、全流程监管上实现了多项突破,将大幅提升存量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和产业园区集约发展。

自去年4月入选国家第二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来,我市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工信、国资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开展全域摸排,梳理并上图入库低效工矿仓储、商服、村庄、居住、设施以及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共608宗,目前已启动盘活建设用地项目128宗,49宗地块完成盘活处置。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工作,累计盘活各类低效用地8537亩,为一大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开工投产提供了坚实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