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7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视域下闽北畲族文化传承培育建议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主线地位,明确“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围绕民族文化保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筑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闽北是福建省畲族群众重要聚居地,畲族人口主要分布于顺昌、延平、邵武、政和、光泽等县(市、区),孕育了兼具民族特质与交融属性的畲族文化支脉。当前,闽北畲族文化保护传承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已形成初步实践基础,为更好落实法律要求,推动二者双向赋能、协同发展,现结合闽北实际提出如下针对性建议。

一、立法核心要义与闽北实践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篇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明确“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核心原则,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划定了法治准则。闽北畲族主体于明末清初自闽西迁入,历经数百年与汉族群众共生共荣,形成了以顺昌畲语、畲族山歌、“三月三”乌饭节、“讨炒米”交融习俗为核心的特色文化体系,既保留畲族核心文化基因,又深度融入中华文化共性内核,完全契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与实践要求。

近年来,闽北各地通过整理畲族山歌、建设传习所、打造节庆品牌等举措,在文化保护与民族团结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传承体系不健全、交融载体不丰富、主线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文化创新转化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需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遵循,系统优化、精准发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共同体培育深度融合、提质增效。

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视域下的核心实施建议

(一)健全法治落实体系,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紧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度要求,构建闽北本地配套落实机制,为文化传承与共同体培育筑牢制度根基。一是出台专项落实细则,将法律中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交往交流交融的刚性要求,转化为闽北可落地的制度规范,建立畲族文化保护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动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压实顺昌、政和等畲族聚居重点县(市、区)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精准法治宣传,结合闽北畲族聚居特点,开展“法律进畲村、进畲校、进畲家”专项宣传,将法律条文解读与畲族文化传承、民族团结故事宣讲结合,引导各族群众准确把握法律核心要义,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三是完善法治保障机制,依法规范畲族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行为,明确非遗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边界,杜绝破坏性开发,依法保障畲族群众的文化传承主体地位与合法权益。

(二)深化文化活态传承,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认同根基

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的核心要求,系统推进闽北畲族文化保护传承,实现从民族文化认同到中华文化认同的升华。一是实施文化资源抢救保护工程,以顺昌县为核心,系统开展闽北畲语、畲歌、传统技艺、民俗史料的普查、整理与数字化存档,重点保护“讨炒米”等体现畲汉交融的特色习俗,全面守住畲族文化核心基因。二是完善活态传承体系,升级畲族山歌传习所、民俗文化馆等阵地,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育计划,常态化开展畲歌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稳妥推进顺昌畲语双语传承,让畲族文化在代际传递中焕发持久活力。三是深挖文化共性内核,系统阐释畲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内在从属关系,在畲歌、畲舞、民俗传承中,深度解读其中蕴含的家国情怀、团结共生、勤劳友善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内涵,引导畲族群众深刻认识到畲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搭建交融互动平台,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场景

践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专章要求,以畲族文化为桥梁,打造畲汉群众常态化互动载体。一是升级特色节庆品牌,以“三月三”乌饭节、“九月九”祭祖节为核心,丰富节庆活动形式,邀请畲汉群众共同参与歌舞展演、民俗体验、非遗展示等活动,依托政和县西津畲族文化广场等阵地,打造跨区域畲汉共庆的交流平台,让各族群众在同庆同乐中增进情感共鸣、厚植民族团结情谊。二是推动产业共融共富,依托顺昌县下沙村、政和县西津畲族村等资源,打造畲族文化特色文旅线路、非遗工坊、研学基地,搭建畲汉群众产业协作平台,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实践中深化交往交流、凝聚发展共识。三是推进全方位互嵌融合,将畲族文化元素融入闽北城乡建设、社区治理、公共文化服务,推动畲族文化走进汉族社区、汉族优秀文化元素融入畲族村寨,实现畲汉文化双向交流、群众双向互动,打破地域与族群隔阂。

(四)强化主线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传承与共同体建设同频共振

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确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为引领,推动闽北畲族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握好“特色传承”与“共性认同”的辩证统一。一是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文化传承根本方向,引导畲族文化传承“不忘本来、融入整体”,坚决抵制狭隘民族主义,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同时,始终与中华文化发展同向同行。二是创新文化传播形式,借助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打造闽北畲族文化传播IP,讲好畲汉交融、民族团结的闽北故事,让畲族文化走出深山、贴近年轻群体,扩大传播覆盖面与影响力。三是推动文化内容创新,紧扣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时代主题,创作一批兼具畲族特色与时代内涵的文化作品,开发畲族文创产品、沉浸式体验项目,让畲族文化从“展馆”走进各族群众日常生活,实现文化传承与共同体培育的双向赋能、永续发展。

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守护闽北畲族文化根脉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唯有始终以法律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推进文化保护、交融互动、创新发展,才能推动闽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闽北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南平市委党校)

作者:□范志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