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为什么出台这一方案?如何治理群众身边水环境?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
问: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2025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91.4%,较“十四五”初期提高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
全国大江大河水质持续改善的同时,群众身边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问:群众身边水体的内涵是什么?
答:从空间来看,与群众居住区域紧密相邻;从功能来看,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备饮用、农业、渔业、景观娱乐等功能;从范围来看,主要包括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以自然水体为主,具有点多面广、群众感受直接等特点。比如:城市内的江河支流、景观湖(池)、滞洪塘、雨水调蓄池等;乡村内部及周边的排水沟、溪流、灌溉渠、排水渠、水库、水坑、堰塘等,都是群众身边水体。
问:行动方案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目标设置不追求单一量化指标,而是设置定性目标,提出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基本控制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的直接影响,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行动方案总体考虑体现为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环保为民。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老百姓关切的水体颜色异常、恶臭难闻、垃圾漂浮等问题,将“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作为保护治理目标,将群众关切转化为治理重点和攻坚任务,加快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揪心事、烦心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行动方案把发现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突破口,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与突出问题解决,协同加强各类水污染源头治理,合力抓好常态化监管执法,健全落实水污染防治和监管长效机制,更好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在治理范围上,从大江大河向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延伸;在治理重点上,从城市向县城、乡村等区域延伸;在治理措施上,重点围绕县乡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园区水污染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加快补齐水污染治理短板弱项。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聚焦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部署实施5个攻坚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紧盯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源,从源头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久久为功提升水污染防治整体效能。
问:行动方案提出哪些任务举措?如何抓好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答:行动方案提出三个方面重点任务,12项具体举措:
一是开展水污染突出问题攻坚行动,部署了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县乡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小微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二是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包括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动养殖业清洁生产、强化入河污染物管控等。三是提高水污染监督管理效能,要优化拓展监测网络,提升督察执法水平,推动将群众身边久拖未决的突出水污染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并提高基础支撑能力。
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帮扶和调度会商。中央和各级财政积极支持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美丽中国先行区率先完成保护治理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等。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