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1

谎称“藿香正气水” 驾驶人酒驾被罚

本报讯(李祖锦 李义明)“我喝的是藿香正气水,你们非说我喝酒……”日前,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一起典型案件,驾驶员用藿香正气水作“挡箭牌”,企图逃避处罚,但在检测数据面前瞬间“原形毕露”。

8月2日晚,政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夜查时,拦下一名满身酒气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面对询问,该驾驶员坚称自己“肚子不舒服,刚喝了一瓶藿香正气水”。然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看着眼前的数值,驾驶员最终承认了晚餐饮酒的事实,并坦言:“觉得离家很近,骑摩托车出来取个东西,以为没事。”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查获。

“真正未饮酒的驾驶人,如果因服用藿香正气水或食用荔枝、蛋黄派等导致短时假性酒精读数,只需漱口并静置片刻后复测,数值就会迅速归零。”办案民警介绍,那些试图蒙混过关的人,只会在后续调查中让违法事实更加确凿。最终,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民警提醒:

藿香正气水不是酒驾的“挡箭牌”,任何借口都无法掩盖违法事实。个别驾驶人以为低速慢行、在小区门口或家门口“挪个车”就不算酒驾,纯属侥幸心理,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严重隐患。请广大驾驶人务必杜绝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