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日报(宣)
福建莆氏矿业有限公司莆氏年产5万吨石英石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信息征集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福建安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在网站https://www.fjhb.org/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自发布稿日起10个工作日,需了解项目环评情况的请登录该网站查询,特此公告。
福建莆氏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邵武永和年产3kt可熔性聚四氟乙烯和0.5kt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酷扩建及40kt二氟甲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报公示
我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邵武永和年产3kt可熔性聚四氟乙烯和0.5kt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酷扩建及40kt二氟甲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编制工作,报告书现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进行登报公示,环评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登录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http://www.fjjtchemzone.com/查看,公示期限自2024年1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来电来函咨询。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850606791
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遗失声明
●母亲:吴东琴,父亲:温华清,不慎遗失其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L350472833,现声明作废。
●练诚远,男,身份证号:3507231993****0014,不慎遗失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公安局警官证一本,警官证号:720257,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陈文亮运输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8ULNPM5Y),法人陈文亮,身份证号350181198512282292:
我大队于2023年8月30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南潭交执(2023)罚字第267号),而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款义务。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履行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南平市建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缴纳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及滞纳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缴的罚款及滞纳金。
你公司享有的权利:你(单位)若同我大队在罚款及滞纳金上有争议,依法向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南平市建阳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