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0日
第5版:

光泽县检察院加强司法救助

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暖心伞”

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近年来,光泽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品质南检·清和行动”,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力度。

(一)

“感谢检察院在过年前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爷孙俩能过个好年!”近日,家住光泽县止马镇的徐某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紧紧握住检察干警的手,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3年年初,徐某某的孙女“小芳”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社会上的小混混。之后两人结伴外出游玩,“小芳”被小混混性侵。

案件发生后,虽然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但“小芳”的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回到农村后和爷爷徐某某一起生活,但她从此就像变了个人,沉默寡言,经常将自己蒙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徐某某因心脏不好,又花费巨额医疗费做了大手术,两人生活困难。

“我们了解到被害人家庭情况后,立即驱车几十公里到‘小芳’家里进行实地走访,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光泽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他们赶在春节前夕,将救助金1.2万元送到了徐某某的手上。同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检察人员对“小芳”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积极心态,以“家访”“电访”等形式适时回访,跟进了解未成年人接受心理干预和回归社会后的动态。

(二)

“案件审判结束了,但是我一家人也陷入了困境。我双目失明,治疗需要费用,生活需要人照顾护理……”案件移送至光泽县检察院后,宋某兰向控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2019年12月的一天晚上,宋某兰因情感问题与前夫争吵,被前夫韩某平施暴造成重伤,双目失明。经诊断鉴定,宋某兰双眼损伤为人体损伤三级伤残。韩某平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因无赔偿能力,未作赔偿。面对巨额医疗费,宋某兰的生活陷入困境。

就在宋某兰一筹莫展之际,光泽县检察院的一通电话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检察官调查核实了宋某兰的情况后,认为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之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为她申请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暂时解决了她后续的看病治疗费用。

“看病的问题暂时解决了,但从长远角度来讲,如何才能够将宋某兰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她的后顾之忧?”为提升救助质效,检察官联系到了宋某兰所在的乡镇、村委会、妇联、民政局等单位,积极探索多元化途径,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最大限度帮助宋某兰走出困境。

(三)

2013年9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导致元某的丈夫离世,元某及其子女从此失去了依靠,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丈夫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他去世后,家里就没了经济来源。”事故也导致元某的腿部受伤,至今左小腿内的钢板还未拆除,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元某的眼睛里已没有了光。

光泽县检察院在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根据救助条件对以往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发现元某家庭是因案致困的典型,且元某属于重点帮扶的农村困难妇女,于是决定对元某家庭展开救助,为其发放救助金2万元。

“司法救助不仅要做好‘当下救’工作,也要做好‘长久助’的准备。”光泽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力度,联合多部门探索多元化的妇女儿童救助模式,立足检察职能,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作者:□何正兴 林靖莹
2024-01-30 □何正兴 林靖莹 光泽县检察院加强司法救助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02829.html 1 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暖心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