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特林烟花,1688型号,一米多长,价格给力。”“下午去市区,有需要带摔炮的联系。”“鞭炮、烟花可单独购买,也可选择套餐。市区免费配送。”春节期间,家家户户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添增喜庆气氛。您微信朋友圈里,近期是否出现过类似的售卖烟花“广告”?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在“朋友圈”里售卖烟花爆竹可能涉嫌违法。
近日,延平区法院判处一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放31万余元的烟花爆竹,并在延平、建瓯、顺昌等地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批发和零售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对经营环境有着一定要求。比如,批发企业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零售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可见,烟花爆竹售卖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对经营场所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升温。记者发现,近期有个别微商在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烟花爆竹,并附上各种烟花图片和燃放效果视频,还声称团购价格优惠,可送货上门。市民王静去年就曾和同事在微信朋友圈里团购烟花:“团购价格会比门店实惠一些,只需要动动手指还能送货上门,很方便。”市民赵敏更愿意到有资质的经营点购买:“经营点购买的烟花因质量不合格,发生意外还能找商家索赔,从微商处购买怕是投诉无门。”延平区延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魏桂银介绍说,主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都有着严格规定。批发企业与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签署了交易合同,其中就包括事故责任的划分。一旦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伤人事件,可配合消费者追究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市民不要采购无资质摊位、个人销售的烟花爆竹。
那么,烟花爆竹可以在“朋友圈”里进行售卖吗?记者了解到,商家如果在“朋友圈”里发布信息,告诉消费者去合法的批发、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此举不属于违法。如果发布信息的微商本身不具备经营资质,或即便有经营资质,但交易地点不是在合法经营点,而是送货上门,都涉嫌违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市民出于好意,帮助朋友在社交媒体上转发此类烟花爆竹的销售广告,这些不经意的举动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