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福州誉凯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秋雄、林炎华、邓文生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2024]第26-2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是:建瓯市上西河221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0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建瓯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四年三月四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市物资回收公司,不慎遗失位于延平区环城路后夹垅4幢的不动产权证一本,证号:0018121,建筑面积:52.5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03平方米,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松溪县松源街道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慎遗失《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收据客户联一张,票号:2537030,现声明作废。
●母亲:甘建香,父亲:黄金骑,不慎遗失其儿子出生医学证明一本,证号:L350108184,现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