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5日
第5版:

加强警示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本报讯(郑铸彦)2月27日,建阳区法院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身临其境的“以案促改、以案释法”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文明交通和安全责任意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主审法官结合案情现场以案释法,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党员干警认真地旁听了庭审全过程,深刻认识到酒驾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大家纷纷表示,必须从根本上树牢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事件的发生,维护好法院干警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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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04192.html 1 加强警示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