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帆丽)“我同意调解结果,事情总算解决了。”“调解结果我很满意,谢谢法官。”近日,当事人张某、黄某向调解人员道谢。这是浦城县法院发挥“网格+诉源治理”机制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张某承包了浦城县南浦街道某小区路面整改工程,施工中将路面一块阻碍施工的石头搬至该小区一饭店附近。该饭店工作人员黄某在移动该石头过程中受伤住院。黄某出院后,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4万余元。因双方协商无果,黄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事故发生后,县法院、南浦派出所、南浦司法局结合案发视频,就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受害方诉求是否合理等进行分析,并组织施工方到县法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张某向黄某一次性补偿各项费用共计11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浦城县法院副院长魏晓燕介绍,自2023年4月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建立“网格+诉源治理”协同机制以来,法院在2个乡镇设立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工作站,选派34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对接339个一级网格员,利用网格员、基层工作人员人熟地熟社情熟优势摸排纠纷矛盾,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基层治理组织”模式提前介入化解各类纠纷12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23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