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2日
第2版:

广告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下列申请人已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了,我局已受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本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据房屋产权人申请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附:申请人及房地产基本情况

序号申请人 原土地

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现房屋

所有权证号

原土地

所有权证号

备注01 李显财、

吴松兰

陈明 光泽县坪山路横街44号

2幢4层408室

光房权证

字第2010

1168号

光国用

(2001)字

第2183号

因原户主

常年在外地,

联系不上。

特此公告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4 年4月7日

遗失 声明

●母亲:何碧婧,父亲:彭建辉,不慎遗失其儿子出生医学证明一本,证号:R350065904,现声明作废。

●母亲:何碧婧,父亲:彭建辉,不慎遗失其儿子出生医学证明一本,证号:K350217839,现作废。

作者:
2024-04-12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05786.html 1 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