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金英)16日,建阳法院针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建阳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范某与小美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桐桐(均为化名)。后两人因感情破裂,小美到法院起诉离婚。2023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2023年6月,范某借探望孩子之机,未经小美同意将孩子从外省带回至建阳生活至今。其间,小美想尽办法都没能带走孩子,探视也备受阻拦。后范某提起诉讼,以其与孩子共同生活为由主张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名下。
法院认为,双方的纠纷,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导双方要肩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避免因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法官提醒: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