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2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s://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
zpg/Main/Inde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11日16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6月3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14日16时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5日9时至2024年6月11日16时到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2号楼四层B467)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6时止(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四)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40604981960108458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35001676107052507963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号:406558388191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13910101040022829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山支行
账号:192030100100031274
6.福建海峡银行南平分行
账号:100052558380010001
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号:84110120540000064
8.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
支行武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分理处
账号:9050210010010000099584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号:354008580018010001773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先生 0599-886730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
挂牌地块一览表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土地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计容建筑面积 2024-J
-WY-02
武夷新区
核心区
9010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FAR≤2.0≤40%≥20%≤50米 ≤18020平方米(商业用地允许设置零售商业、餐饮,
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4039501000 最低加价幅度
10万元
2024-J
-WY-03
武夷新区
核心区
8916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FAR≤2.0≤40%≥20%≤50米 ≤17832平方米(商业用地允许设置零售商业、餐饮,
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4040501000 最低加价幅度
10万元
2024-J
-WY-04
武夷新区
核心区
8464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FAR≤2.5≤40%≥20%≤70米 ≤21160平方米(商业用地允许设置零售商业、餐饮,
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4047101000 最低加价幅度
10万元
2024-J
-WY-05
武夷新区
核心区
8937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FAR≤2.5≤40%≥20%≤70米 ≤22342.5平方米(商业用地允许设置零售商业、餐饮,
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4050001000 最低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1.2024-J-WY-02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9-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27号)执行;
2.2024-J-WY-03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9-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28号)执行;
3.2024-J-WY-04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29号)执行;
4.2024-J-WY-05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2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30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