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园地、林地、草地 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浦城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各界对《浦城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浦城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前了解、熟悉浦城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的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
五、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②与听证会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请有意参加听证的人员于2024年9月2日前(工作日期间),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向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报名(联系人:曾宏浦 联系电话:15105007912),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参加听证会人员。
六、听证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9日
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现将《建瓯·中国笋竹城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o.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LMCL=yP9dHj&LMCL=LrtelF&id=430628895
609880000&siteId=450497598060250000)公示,欢迎各公众、单位查询。
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遗失声明
●母亲:彭文丽,父亲:黄寿龙,不慎遗失其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V350002477,现声明作废。
●郑永金,男,身份证号:352123194005050518,不慎遗失2015年4月1日与福建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车队宿舍23幢1号的《建瓯市南平汽车运输车队、车站宿舍棚户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书一份,现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