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献血条例》第十七条:“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此外,为更好地关爱献血者,南平市中心血站也为献血者的直系亲属提供了用血惠民措施。也就是说,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享有优先用血的权益,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人献血,全家受益”。但是“优先用血”可不能随意优先,还必须满足临床输血原则——按照临床输血指征的轻重缓急程度指导输血。
在医院里,最常见的用血主要有四类情况:1.大手术、严重创伤患者;2.止血、凝血功能差的患者;3.需要血液置换的患者;4.贫血患者。
而在血液库存紧张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进行用血分配,这就有讲究了。也就是说,在临床优先用血原则下,医生会根据需用血患者的病情,来评估是否需要紧急输血,第一优先对象是急救、危重症患者,第二优先对象是无偿献血者。
这也就是说,秉承“把有限血液用在最需要病人身上”的原则,无论急救、危重症患者是不是献血者,都会第一优先他们的用血需求。除此之外,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才能顺位第一用血候选人。所以,在用血紧张期间,确实可能会出现让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排队等候用血的情况,那是因为前面有人急需用血救命。
那么,在南平市的献血者如果想要申请优先用血需要如何申请呢?
南平市优先用血对象:1.本省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本省献血者,除本人及前款所涉及亲属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在血液库存紧张时,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用血权,优先用血量以献血者所献血量为限。
2.本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享受800毫升优先用血。
优先用血申请流程:1.填写《南平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申请表》;
2.提交材料(包括献血者及用血者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
3.医院输血科(血库)初步审核;
4.血站核实献血情况发血。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资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南平市中心血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目前献血者用血报销已实现医院直免,如献血者或直系亲属进行了输血治疗,在出院结算前,可以先到医院输血科报销血费,再办理出院手续。
(来源:南平市中心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