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0日
第3版:

广告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顺自然告字[2024]20号)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SP-2024-2宗地面积:8362平方米宗地坐落:五里亭片区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05 ≤ 容积率 ≤ 2.0建筑密度(%):30% ≤ 建筑密度 ≤ 45%绿化率(%):10% ≤ 绿地率 ≤ 20%建筑限高(米):10米≤建筑高度≤30米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用途名称面积级别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8362平方米十三等级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395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3500624BA0011现状土地条件: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净地现状为准土地现状:净地起始价:1316.7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竞买人申请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0日至 2024年9月29日到城南中路12号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9月10日至 2024年9月29日到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在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竞买人数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12号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倪少华

联系电话:18950611993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工行顺昌支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兴业银行顺昌支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

农业银行顺昌支行,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77107050002618,1406041809022050908,

9050510010010990120308,197010100100015012,

413077252856,13940101040007170,100153108770013933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瓯自然资告〔2024〕15号

经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受出让人建瓯市房道镇房道村民委员会和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委托,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详见附件)。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

类型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米)

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

施用地比例%

2024-

ojp

02号

建瓯市房道

镇房道村璜

溪路36号

1578.46 商业

用地

1.0<

FAR

≤2.1

≤35%≥15%≤24///409620 10万元

或10万元

整倍数

2024-

ojp

03号

建瓯市徐墩

镇桂美村高

桥头地块

7097.66 工业

用地

0.9≤

FAR

≤3.0

建筑

系数

≥40%

项目用地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7% 非金属

矿物

制品业

≥79.4508817.6 5万元

或5万元

整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9日,到建瓯市金瓯街27号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9日,到建瓯市金瓯街27号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建瓯市中环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地块拍卖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整。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利用条件和相关约定

1.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2.其它土地利用条件,建瓯市房道镇房道村璜溪路36号地块按市自然资源局(瓯自然资规〔2024〕146号)文件执行;建瓯市徐墩镇桂美村高桥头地块按市自然资源局(瓯自然资规〔2024〕151号)文件执行。

3.建瓯市徐墩镇桂美村高桥头地块出让宗地的受让人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得人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价款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

4..建瓯市徐墩镇桂美村高桥头地块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瓯市金瓯街27号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建瓯市中环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土 0599-3857502 王女士 0599-3832215 吴先生 0599-8225133

开户单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建瓯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6 0407 2902 2071 058

开户行:农业银行建瓯支行 账号:1395 0101 0400 2958 5

开户行:建行建瓯支行 账号:3505 0167 7307 0000 0820

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本,开户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核准号:J4019000124703,账号:9051010010010000029530,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与福建省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两本,合同号:MF-2007-01-NO.0580327,现声明作废。

●母亲:高玉香,父亲:严中华,不慎遗失其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G350299346,现声明作废。

公告

建瓯市缇慕乐芙服装店:

本委已受理徐水金、张桂芳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2024]第218-21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是:建瓯市上西河221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0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建瓯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作者:
2024-09-10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2448.html 1 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