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2日
第8版:

我市发布告诫函

规范月饼价格及包装行为

本报讯(记者 谢红灿 通讯员 姜利军 陈谦)中秋节将至,为遏制“天价”月饼、商品过度包装等现象,营造放心消费、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近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月饼价格及包装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我市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生产、销售的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附加条件和期限的促销活动,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折价、减价应当依法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各类经营主体生产、销售的月饼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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