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汤维 周陈青)日前,男子吴某驾驶一辆非法改装两轮轻便摩托车以极快的速度行驶在政和县姜屯路,被正在执勤的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查获。吴某交代,曾于城区某修车店进行了摩托车改装。
为切实堵住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源头,交警顺藤摸瓜,找到了涉嫌非法改装的修车店,修车店负责人李某对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4年1月,李某对吴某的两轮轻便摩托车的动力装置进行了非法改装,使两轮轻便摩托车的车速有较大幅度提升。
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政和县公安局对修车店负责人李某处以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