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8年来,她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先后参与办理各类刑事、经济案件2600余件,所办案件质量过硬,案件审结率100%,起诉有罪判决率100%,批准逮捕准确率100%,用忠诚诠释了公平正义。她主动请缨承办一起非常复杂的犯罪案件,起诉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毫无改变的被两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面对手持尖刀的歹徒,她挺身而出,配合公安干警成功解救人质。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全省杰出检察官、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