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月下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职业中专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对全市涉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5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组 别被巡察单位巡察组负责人专门值班电话通信地址“码上巡”二维码市委巡察一组市国资委 组 长:梁 飞
副 组 长:童丽章
19959925061
(8:00-18:00)
南平市A129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二组市委组织部 组 长:郑国江
副 组 长:李基乐
18065770800
(8:00-18:00)
南平市A128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四组职业中专 组 长:张梓全
副 组 长:陈礼喜
19905093825
(8:00-18:00)
南平市A126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五组市纪委监委机关 组 长:连大松
副 组 长:饶长耀
18960661215
(8:00-18:00)
南平市A127号邮政信箱市委专项巡察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 长:蔡志明 18159939218
(8:00-18:00)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涉农资金申请及资格审核、涉农资金拨付分配管理、涉农项目实施、涉农项目验收、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