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珠出生于1942年6月,曾担任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她怀揣为国为民之心,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创新发展,以及它焕发出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责之重
“全国人大代表有2900多名,作为其中的一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陈慧珠说。
2009年2月28日,当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陈慧珠的心终于落了下来。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陈慧珠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并被采纳。之后,陈慧珠一直关心并积极参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进程。她又先后5次提出相关的议案和建议、应邀参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研讨、应邀列席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
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必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用法律来保证‘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就是人民群众的期盼。”陈慧珠说。
松溪河是松溪人民的母亲河,发源于浙江省庆元县。1958年,庆元县在松溪河上游相继建成了造纸厂和染化厂等重污染企业,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松溪河,松溪人民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这是个跨省污染的问题,需要国家层面来解决。在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她提出了“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协调解决福建省松溪河受浙江庆元县工业废水严重污染问题的建议”,事后又连续五次从不同角度就此提出建议,并在全团会议上反映这个问题。经过各方多年的不懈努力,1998年6月,造纸厂、染化厂全部停产,松溪河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情之切
“我在报纸上看到有关陈慧珠代表的报道后,觉得她是一个真正为百姓办事的人,就大胆地写信请求她帮助。起初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但很快她就回信了。在她的帮助下,我的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退休职工刘盛陶说。
对于群众的来电来信,无论大事小情,陈慧珠都会认真对待,她收到的人民来信装满一大抽屉。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王屯乡刘小全写信给陈慧珠,反映其打工摔伤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本来只是发发牢骚,没想到陈慧珠竟然回信,像亲人一般安慰和鼓励他,还将刘小全的事情向相关单位反映,使他的事情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人民代表就应该和群众心连心。有的群众说,看到我的回信,感动得哭了。”陈慧珠说,“其实这是人大代表应该做的,而且,每当看到群众的事情得到解决,我也很开心、很激动。”作为连续三届的人大代表,陈慧珠忧国忧民、体恤民情,体现出对国家、对人民的浓浓深情。
思之慎
“人大代表应该具有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的能力、一颗真切体恤民情的心,能够在纷繁芜杂的现象中找到提建议和议案的灵感,并站在全国的高度去思考问题。”陈慧珠说。
陈慧珠履职15年来,提出各种建议和议案百余件。提出建议后,她总是对建议的办理寄予很大的期望,但有些建议办理得并不理想。“建议办理不理想,有办理单位的问题,但建议本身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陈慧珠说,“提议案和建议要讲究质量,同样,审议发言也要讲究质量,这样的履职才可能是有效的。”
为了有效履职,教师出身的陈慧珠开始了重新学习之路。参加各种会议,她都认真听取领导及代表的发言,细读会议简报,并把自己摆进去,在思考、比较中提高自己,从中汲取养分。
“我四次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是我十分珍惜和特别重视的高层次履职与学习机会。会前,我认真准备,在准备中学习。常委们个个是精英,学习起来就更有高度,而且简报与一般会议简报不同,是几乎一字不漏的发言记录,学习起来也更详实、方便!”陈慧珠说。
经过努力学习和实践,陈慧珠的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她的审议发言常得到各方的充分肯定,她的建议被专家如此肯定:“具有宽广的视野,体现了高超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履职议政水平。”她结合自己的履职实践在两届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和市、区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授课也深得代表们的好评。
陈慧珠曾任南平市政协副主席,分管提案工作12年,工作中常遇到部门委员提的提案又发回该部门办理的现象,针对这种“提案回娘家”的现象,她主持制定了“重点提案的筛选、处理和办理办法”,较好地保证那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提案有效办理。
2004年,陈慧珠提出“对一些重要问题,应作为重点建议给予重点办理,同时应该建立让高层领导了解建议内容的机制”的建议,并在此后提出相应的书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重点建议”的概念,并对其处理和办理提出具体要求。自2005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一些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给予重点办理,取得很好效果,而她提出的“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议也被列为当年的重点建议。
行之笃
“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行动。”陈慧珠说。曾有一名福州市民给陈慧珠写信,希望她帮忙呼吁解决法院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陈慧珠经过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意义。她随即在会上提出“把2000年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积案清理年”的建议。
“一个案件对于全国、对于一个地区也许只是万分之一的‘小事’,然而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没任何理由把人民的大事当小事。”根据陈慧珠的建议,最高法院党组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大规模地清理陈年积案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展开。
“陈慧珠所提的意见非常好,我们要加大清理积案的力度,决不能把20世纪的案件带入21世纪。”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说。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肖扬在作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根据代表建议,2000年全国法院系统共清理超审限案件13.8万件,清理执行积案47.5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