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9日
第3版:

督促健全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

本报讯(林雨)近日,光泽县检察院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反映县内部分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养老机构的无障碍设施。

收到建议后,光泽县检察院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8个乡镇10家养老机构,广泛征询群众意见,确定将部分养老机构无轮椅坡道、部分居室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未安装安全抓杆等情形纳入问题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成为一道必答题。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法律监督融入为民服务中,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回复率100%。

为促进全县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整改,县检察院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体验老年人生活和出行的不便,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共同召开圆桌会议,商讨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使用的便利性和改造的可行性,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资金缺口难题。

最终,老旧养老院无障碍通道改造方案确定,并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向县政府争取专项建设资金30余万元,完成养老机构安全改造40余处,消除通行安全隐患50余处,改善缘石坡道设施20余处。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平等、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光泽县检察院又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图书馆、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目前,全县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共投入126万余元,新建、改建、扩建相应设施300余处,改善缘石坡道设施272处,重新铺设盲道910多米,改造完成图书馆无障碍通道,增设博物馆无障碍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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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5063.html 1 督促健全养老机构无障碍设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