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海涛)如果有人告诉你,使用手机号码帮忙拨打电话就可以收获丰厚报酬,请千万小心,因为这可能把你拖进“手机口”骗局,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近日,光泽县法院对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名被告人利用“手机口”业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犯罪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周某、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十个月。
“手机口”业务是利用两部手机通过对录线连接或者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不特定受害人电话,进行语音通话中转。本案中,被告人高某通过在“飞机”软件上多次购买电话卡用于做“手机口”业务,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单独或者雇佣周某提供通讯传输帮助,以此获取报酬。然而,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某和周某为此受到相应的惩罚。
近年来,随着“断卡”行动和反诈宣传活动纵深开展,境外诈骗分子“谋生”空间持续限缩,但近段时间“手机口”诈骗又作为新兴诈骗手段猖獗一时。为此,光泽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蝇头小利”,更不能出借、出租、出售手机卡及银行卡,协助架设“手机口”,沦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爪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