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顺昌县五里亭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
面积
宗地坐落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SP-2024-38362m2五里亭片区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1.05≤容积率
≤2.0
30%≤建筑密度≤45%10%≤绿地率≤20% 10米≤建筑
高度≤24米
1280万元384万元备注1.宗地SP-2024-3规划指标详见顺自然资函{2024}151号,本标的不设保留价;2.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3日17时00分 到 顺昌县城南中路12号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到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2层201室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获取拍卖文件、办理登记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4日15 时30分在 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竞买人数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2.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 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银行出具15 日内的征信证明。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有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出示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法定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竞买人汇款回单(经核实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凭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8950611993
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59469698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413077252856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77107050002618
开户银行:工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140604180902205090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197010100100015012
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050510010010990120308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13940101040007170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100153108770013933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遗失 声明
●母亲:夏娟,父亲:华荣清,不慎遗失其儿子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T350546715,现声明作废。
●苏桂凤,女,身份证号:352122196912121028,不慎遗失福建省建阳监狱人民警察证,警号:3518387,现作废。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