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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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16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s://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12月9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9时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到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2号楼四层B467)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时止(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四)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营

业部

账号:140604981960108458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号:13910101040022829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35001676107052507963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号:406558388191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山支行

账号:192030100100031274

6.福建海峡银行南平分行

账号:100052558380010001

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号:84110120540000064

8.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

支行武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分理处

账号:9050210010010000099584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号:354008580018010001773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先生 0599-886730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挂牌地块一览表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土地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计容建筑面积 2024-J-

WY-14

武夷新区

核心区

7993

(合11.99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25≤40%≥15%≤80米 ≤17984.25平方米(应按城市设计布局要求建设内街,并对外开放。

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主要商业功能应布局

在南侧建筑内,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

4037908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15

武夷新区

核心区

6117

(合9.18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25≤40%≥15%≤80米 ≤13763.25平方米(应按城市设计布局要求建设内街,并对外开放。

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主要商业功能应布局

在南侧建筑内,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

4028606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16

武夷新区

核心区

4941

(合7.41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3≤35%≥20%≤70米 ≤11364.3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

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4024205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12

武夷新区

核心区

5000

(合7.5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1≤40%≥20%≤40米 ≤10500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

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4021905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21

武夷新区

核心区

9161

(合13.74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3≤40%≥20%≤50米 ≤21070.3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

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40472010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23

武夷新区

核心区

11605

(合17.41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0≤40%≥20%≤50米 ≤23210平方米(允许配建少量零售商业、餐饮,

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40532011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2024-J-

WY-24

武夷新区

核心区

6880

(合10.32亩)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1.0<FAR≤2.5≤40%≥15%≤50米 ≤17200平方米(南侧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

主要商业功能应布局在南侧建筑内,

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5%)

403950800 最低加价

幅度10万元

备注:1.2024-J-WY-14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86号)执行。

2.2024-J-WY-15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89号)执行。

3.2024-J-WY-16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90号)执行。

4.2024-J-WY-12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15-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71号)执行。

5.2024-J-WY-21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3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109号)执行。

6.2024-J-WY-23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2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103号)执行。

7.2024-J-WY-24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E-3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4〕114号)执行。

作者:
2024-11-19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5447.html 1 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