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第5版:

诉前调解止纷争

本报讯(伊良果)近日,建阳区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涉老年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5月23日,年近七旬的刘某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建阳区嘉禾大道与同车道许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许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经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支付问题多次协商无果,许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平台。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虽然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对于赔偿款仍存争议。

为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员考虑到刘某年纪较大且经济困难,于是采取分开促谈的方式,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案件情况等多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充分释法析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1.8万元赔偿款给许某,案结事了。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项目多且争议较大,调解难度高。”建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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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5463.html 1 诉前调解止纷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