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第5版:

骑车看手机 追尾

本报讯(黄义清 黄智强)分心一秒,危险十分。日前,邵武一男子在骑电动自行车时看手机,不慎追尾前车,造成交通事故。

“我刚才临时在路边停车,他突然从后面就撞上来了。”“我刚才看了一下手机,没注意看前方,等发现时已经来不及避让。”当事故民警询问事故原因时,双方道出了原委。

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戴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邵武市灵杰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刚好遇到祖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临时靠边停车。戴某一手控制车把,一手拿着手机浏览信息,未留意到前方路况,待反应过来时电动自行车已撞上货车尾部,事故造成戴某颅骨骨裂。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戴某骑车看手机分心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需负事故主要责任,祖某因在国道上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为此,戴某骑车看手机违反了相关法律,遂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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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5748.html 1 骑车看手机 追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