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诗琦 葛悦月)日前,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向小桥镇大坵村3位村民核发了建瓯市联户林权承包宗地分户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南平市首批核发的联户林权分户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建瓯市联户林权分户发证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目前,建瓯市有林木共有权证9221宗地,26.4万亩,涉及林农2.9万户。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林或竹林共有权证,但林改后经济林改造用材林情况很多,这些林木部分到了采伐年龄,但因为共有权证注销、分户办证、申请采伐等手续繁杂、费用高、耗时长,成为林木采伐痛点,挫伤了林农造林育林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建瓯市林业局局长张生有说。
前不久,东峰镇南源村村民魏作明就遇到了“有林没法砍”的困扰。他因筹钱治病需采伐自己种植的一块杉木林,面积9亩。该杉木林林权证为共有权证,面积260亩,共有权利人有41人,执证人不是他。按规定,他申请采伐共有权证内林木,需所有共有权利人同意,并提供身份证,但共有权利人中有的死亡有的迁往外地,无法共同提出采伐申请。如申请共有权证分户发证,则又需注销原林权证,但注销共有权证同样需全体共有权利人同意并到场办理。为此,魏作明陷入困境。
“能不能在原来的共有权证基础上,给按份共有人多点林木处置自主权?”建瓯市以林农呼声为改革原动力,通过明晰共有权证中按份共有林木林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有效落实林农林木处置权,其主要做法是:共有权证内需采伐林木的权利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现场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权利人补充签订明晰“三权”合同,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作为共有权证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有效权源依据。
建瓯市鼓励联户承包经营权利人积极申请宗地分户,在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的基础上,按照“愿联则联、愿单则单”的原则,由发包方牵头组织、林业部门技术指导、全体共有权人现场指界确认,签订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分户发证。这一改革不仅有助于减少林农负担,还进一步激发林农的经营积极性,提高林地的使用效率和生产力。
“现在好了,通过申请联户林权分户不动产权证,简化采伐审批手续,我马上就可以采伐杉木了,筹到看病的钱,一家人也可渡过难关了。”魏作明听说可以办理联户林权分户不动产权证后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