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第5版:

邵武市法院不断推动生态司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相融合——

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绿量”

富屯溪畔,山清水秀。位于武夷南麓的邵武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里群山环绕,翠竹摇曳,生态资源得天独厚。

一汪碧水,两岸青山,离不开司法守护。多年来,邵武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力量,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推动生态司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相融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邵武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让生态环境更绿

坚持预防为先,做实联防联护。邵武市法院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水北管理站共建联防联保机制,2023年以来共联合开展司法巡山16次、法治宣传20余次,化解环境风险隐患3处。为乡镇开展松材线虫防治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坚持保护为要,加强打击惩治。该院依法严厉打击在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内实施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从严审结相关刑事案件17件32人。审结的猎捕野生画眉案、剥取红豆杉树皮案、偷挖野生兰花案等,在当地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为凝聚保护野生动植物共识提供有益借鉴。

坚持修复为本,促进资源永续利用。该院推行“缴纳受损地生态修复金”模式,已有8名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8.5万元,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进一步拓宽生态修复资金渠道。联合河长办在富屯溪流域投放鱼苗230万余尾,推动实现“以鱼除藻、以鱼养水、以鱼净水”。

服务特色经济,让产业结构更优

支持氟新材料产业集群绿色发展。邵武市法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官工作室,为园区企业和职工提供矛盾调处、诉讼立案、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劳动争议等涉企纠纷63起,围绕用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设备购销等方面开展普法活动4次。在一起合同纠纷中,通过支持某氟新材料制造企业要求某机械制造公司拆除、更换不符合技术协议的设备的诉请,确保机组性能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使生产污水得到深度处理,推动安全环保常治长效。

助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邵武市森林覆盖率达79.84%,是福建省重点林区。近年来,当地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打造“邵武黄精”“武夷竹立方”等一批特色品牌。邵武市法院及时释明种植销售、技术指导及林下空间流转等环节的法律风险,引导林下经济产业成员以订立书面合同等形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防范侵权行为发生后无法定责等问题。2023年以来,该院依法高效审理涉林下经济案件7件,有力维护林下经济产业成员合法权益。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因被告技术指导不充分导致种苗成活率不足,给原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法院合理划分责任,帮助原告挽回损失389万余元。

注重民生改善,让乡村图景更美

赋能乡村依法治理。邵武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今年以来推动293件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42名干警挂点联系当地村居(社区),入户走访村民104次,指导、协助村自治组织、网格员化解矛盾纠纷27起,促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守护乡村文旅发展。该院在邵武市“世遗1号”风景道沿线,开设涉旅纠纷快速审理通道,2023年以来妥善化解涉旅纠纷19起。坚持以案促治,在审理一起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引发纠纷的案件中,依法提出整改建议,引导旅游公司对景区安全管理等相关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完善对旅客的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文旅普法活动,年均发放相关法治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相关问题咨询30余次。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邵武市法院加强对涉农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指引,引导其合理表达诉讼请求、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023年以来妥善审理涉农案件900余件,帮助农户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对于涉农纠纷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实现“处理一案,化解一片”。例如,针对育种合同纠纷多发的现象,向某镇党委政府制发司法建议,指导成立水稻制种行业协会,推动规范当地种业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作者:□黄思洁
2024-12-19 □黄思洁 邵武市法院不断推动生态司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相融合——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6684.html 1 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绿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