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四个督办”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让每一件代表建议“落地有声”。
领衔督办,“面对面”助推。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每位班子成员每年领衔督办1—2件代表建议,带领检查组实地察看承办单位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与人大代表、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提出督办意见,并对建议交办、答复、办理过程进行评议,推动代表建议高效办理。
全程督办,“点对点”跟进。县人大常委会将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归类,按照对口联系相关部门,由责任委室全程跟踪,督促承办单位重视“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三见面”,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建议办理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6件建议全部按期办复,代表满意率达100%。
约见督办,“一对一”破解。针对县人大代表程梅青提出《关于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成效“回头看”,第一时间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并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展开询问。2024年,光泽县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和全链条闭环处置模式经验做法获得省住建厅认可,在全省范围推广。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入选《福建省2023年村镇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
跟踪督办,“实打实”落地。县人大代表谢燕、章文静提出《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建议交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适时组织代表参与一系列交通安全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全程跟踪建议办理流程,及时掌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反映和评价。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全县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现象大幅下降。(周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