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孕育的最初阶段,有三种潜藏的传染性疾病——艾滋病、梅毒和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它们被合称为“艾梅乙”,是威胁母婴安全的危险因素。统计数据显示,母婴传播是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约40%至50%的乙肝病人通过这一途径感染乙肝病毒。如何更好地通过科学干预避免“艾梅乙”母婴传播,为新生儿搭建健康屏障?让我们一起听听南平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生怎么说。
母婴传播途径多 警惕感染引危险
飞沫传播、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这些传播方式都可以从字面意义中了解疾病的传播途径。但母婴传播与上述传播方式不同,其防控需要对母婴之间的多条途径进行介入。
“胎儿在子宫内通过胎盘与母体共享营养;分娩时,新生儿会接触到产道分泌物;出生后,婴儿依赖母乳喂养——这些都可能成为病原体的传播通道。”南平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严红解释,感染“艾梅乙”的孕妇若未通过规范治疗降低病毒载量,“艾梅乙”三种疾病的病原体都可能穿透胎盘屏障,导致胎儿发育畸形甚至流产。以乙肝为例,女性感染者若未采取阻断措施,可能导致胎儿感染,发生胎儿畸形甚至流产。其感染率可达40%至50%。
如果经母婴传播渠道感染“艾梅乙”,会导致哪些健康问题呢?具体来看,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婴儿,若没有及时接受治疗,可能出现幼年夭折的情况;梅毒可能导致胎儿出现骨骼畸形、神经性耳聋等不可逆损害;乙肝病毒一旦在婴幼儿时期建立慢性感染,患儿肝脏将长期处于炎症状态,埋下肝硬化甚至发展为肝癌的隐患。
及时筛查、阻断 构筑健康防线
“艾梅乙”的治疗不仅是医学难题,还容易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担。防控“艾梅乙”母婴传播,其核心在于预防,将关口前移。有生育计划的夫妻,应在婚前医学检查中接受“艾梅乙”筛查,为未来的小生命筑起第一道防护墙。当女性确定怀孕后,可通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艾梅乙”检测服务,最好在孕12周前完成首诊筛查,实现早期发现,最大限度争取干预时间。
“对于已确诊的感染孕产妇,现代医学也已形成成熟的阻断方案。如果严格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消除行动计划》)实施,可以达到‘零感染’。”严红说。笔者注意到,根据现行政策,确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孕产妇可在孕期享受免费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可享受免费干预及感染状态监测服务;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全程乙肝疫苗接种完后1至2个月,可到南平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接受免费的乙肝表面抗原、抗体检测。这些配套惠民措施切实减轻了家庭负担,让更多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与治疗。
值得注意的是,产后喂养指导在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中同样重要。严红表示,感染艾滋病的产妇建议进行人工喂养,患有乙肝的产妇在新生儿完成免疫接种后,可以安心哺乳。
医患同心协力 共护稚嫩生命
《消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为打赢这场“新生儿健康保卫战”,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
为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接种三针乙肝疫苗,并在第三针接种以后的1至2个月内前往医院检查血清血。但由于血清血检查遵循自愿原则,医院方只能起提醒作用,无法强制要求就诊。“有些父母听到是医院来电,二话不说,马上就挂断电话。”提到在随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严红的语气中透露着无奈。
为防止“单阳家庭”中尚未感染的一方成为新发感染者,《消除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的措施。因此,严红建议夫妻双方中若有一方感染有“艾梅乙”,另一方应主动进行相关筛查。
科学防控知识需要转化为大众的自觉行动,进而助推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的目标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