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国庆 张晓)“我的腿脚不好,没办法到法院去,感谢你们把钱送到我家里来。”近日,邵武市法院执结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并将执行款送至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
2017年,刘某在张某公司从事劳务时不慎受伤并送医治疗。为此,刘某和张某达成分期支付赔偿款的协议,然而张某只履行了一期便未再支付。2019年,刘某向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剩余的赔偿款。经审理,邵武市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刘某6500元赔偿款。然而,此时的张某已身负多起债务,无力支付赔偿款。随后,张某赴外地务工失联,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寻人未果,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终本”执行后,刘某持续表达诉求,要求法院继续执行。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又多次走访张某可能藏身的地点,当获悉张某在寿宁县某工厂务工的线索后,先后五次前往寿宁,甚至利用节假日进行突击执行,却依旧无功而返。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25年春节前夕,执行干警判断张某年底可能出现在寿宁,于是第六次来到寿宁。在某工厂内,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张某。经过深入沟通协调,张某同意支付刘某的赔偿款。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张某当场支付赔偿款,将钱汇入邵武市法院的专用账户。
考虑到刘某腿脚不便,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刘某家中,办理了相应交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