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1日
第5版:

倾情调解促和谐 案后回访暖民心

本报讯(伍伟琳)近日,政和法院组织人员到石屯同心经济开发区,对一家涉诉企业进行案后回访,了解该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此次回访源于政和法院此前审结的一起关于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工人黄某在该企业工作期间,因与企业管理人员发生口角,便决定辞职,同时要求公司为其结清剩余未支付的劳动报酬7万余元。而企业则称黄某在职时所制产品有缺陷,造成公司损失近 17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无须支付其剩余工资。双方协商未果,黄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企业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某工资7万余元,企业不服,故将黄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政和法院承办法官对该案基本案情进行分析,并积极与双方沟通,梳理矛盾症结所在。在明确了双方矛盾点后,承办法官结合双方提交的劳动合同、损失清单等材料,仔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在劳动关系中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并耐心向双方分析该案中存在的诉讼风险以及调解的有利之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公司一次性向黄某支付工资6.5万元,纠纷圆满化解。

虽然案件审理结束,但是司法服务还在继续。政和法院组织的此次回访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涉诉情况与公司代表深入交流,逐一指出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用工招聘、用工管理等方面上存在的法律风险,还针对上述风险提出加强合同审查、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证据保存机制等法律建议,并送上《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民营企业最常见的69个法律风险》等法律资料,提醒企业在后续经营管理中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因法律风险影响正常经营。

每一次案后回访,都是一次精准的 “法治体检”,针对“体检”出的问题,继而“对症下药”,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下一步,政和法院将继续做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案后回访工作,持续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力度、温度,用法治力量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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